以下是我們特別翻譯以及整理移民局針對國際學生議題的研討會所公佈的問與答摘要。 這裡面有許多問題都是國際學生非常關心的,希望能夠對目前在學或是即將畢業的學生身份持有人提供説明。
維持F-1 身份
問題1、OPT實習期間的學生是否可以在不通知學校的國際學生辦公室人員(DSO)或僱主的情況下出國旅行幾天(少於5天),或他們是否需要旅行許可?
答案1、不可以。 學生應在旅行前向學校的DSO諮詢。 學生必須有一份獲得DSO簽署核准旅行的 有效I-20表,DSO需要核實學生的SEVIS記錄是準確的和最新的。 除了DSO簽署核准旅行的 有效I-20表之外,再次入境美國的其他基本要求包括:
美國的學生離開美國不要超過五個月;
目前的護照在入境時還有效至少6個月,或者如果他們是來自某些國家,他們的護照在入境時是有效的;
有效的簽證或學生前往相鄰國家或鄰島不到三十天; 以及
顯示足夠支付學費和生活費用的資金文件。
恢復F-1身份
問題2、移民局是否有計劃在SEVIS系統中提供有關恢復F-1身份 的I-539申請的案件進度? 目前,DSO無法在SEVIS系統看到正在審理中的申請的任何更新。
答案2、審理案件的移民官在發出補件信(RFE)或拒絕信時,會通過在SEVIS系統的備註部分更新來通知DSO。 如果案件獲得批准,移民局會在SEVIS系統中向DSO提供身份恢復的批准通知。
問題3、 向移民局申請恢復身份,並隨後在申請審理期間畢業的 F-1 學生,是否可以在申請案沒出結果之前,繼續無限期留在美國,而無需 在畢業之後追求進一步的教育?
答案3、 F-1 學生在學業課程方面保持正常進展,則被視為維持合法身份。 完成學業課程以及其相對應的OPT實習期間的 F-1 學生將被允許額外 60 天的時間來準備離開美國或根據規定做身份的轉換。
問題4、此時 DSO 可以採取什麼行動,必須在什麼期限內完成?
答案4、DSO 必須在學生畢業或完成學程后的 21 天內更新學生的學業結束日期。
OPT
問題5、 持F-1身份的外籍人士申請調整身份時(I-485),其OPT工卡(EAD)或STEM的OPT工卡 是否會 作廢? 如果他們持有 OPT工卡,他們可以在身份調整申請審理期間提交 STEM OPT工卡延期嗎?
答案5、移民局沒有禁止在不同類別下申請和獲得多個工卡的資格。
F-1 學生不會僅僅因為提交調整身份的申請而失去了其非移民身份或是失去 OPT 的工作許可。 F-1 持有者必須繼續遵守維持 F-1 身份的所有要求,以保持其 OPT 和 STEM OPT的資格。
為了符合STEM OPT的資格,F-1身份持有者必須:
已被授予OPT,且目前處於OPT的有效期內;
在獲得美國教育部認可的學校獲得學士學位、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在提交STEM OPT延期申請時獲得認證。
問題6、 目前F-1 OPT工作許可的審理時間是多長 ?
答案6、80%的申請在1.5個月內完成。 您可以在移民局的 https://egov.uscis.gov/processing-times/ 上看到處理時間。
問題7、用 H-4的身份 上一個學期,後續用 F-1身份再上一個學期的學生是否滿足需要兩個學期才能獲得 OPT的資格? 或者學生必須有兩個學期的 F-1 身份才能獲得 OPT 資格?
答案7、學生必須以有效的 F-1 身份全職上學位課程至少一學年。
問題8、 有學生反應,在申請 STEM OPT 時,他們的 I-765 表格寫了他們當前的位址,但收據通知上沒有更新,顯示的仍然是他們申請 OPT 時使用的舊位址。 這是一個小故障嗎? 如何糾正?
答案8、系統會輸入I-765 表格上提供的郵寄位址,除非在收到收據後位址有更新。 如果在批准 90 天后仍未收到工卡,您可以在移民局網站上提交請求,移民局會安排重新郵寄:https://egov.uscis.gov/e-Request/Intro.do 。
I-765 表格,工作許可申請
問題9、在線上提交I-765表格之前,是否有任何方法可以要求把DSO的推薦加到申請中?
答案9、移民局對紙質和線上遞交的申請遵循相同的收件程式。 在這兩個程式中,沒有附上申請費用、使用過期的表格、缺少簽名或表格未完整填寫都會被移民局拒絕受理。 移民局不會因為沒有提交所需證據而拒絕受理 I-765申請。 但是,申請人在完成在線申請時必須遵守所有的表格說明和規定。 申請人必須上傳 DSO 簽署背書的 I-20 表格副本。
如果您提交了 I-765 表時沒有一起上傳 I-20 表,您可以在申請被審理之前,在您的在線帳戶的“文件選項”欄位里上傳 I-20 表作為未經要求的證據。 對於 (c)(3) (B) 資格類別,您的 DSO 必須在您提交 I-765 表格後 30 天內將 OPT 推薦輸入 SEVIS系統。 對於 (c)(3)(C) 資格類別,I-20 表格必須 在提交 I-765 表格后的 60 天內獲得 DSO 的背書。
問題10、 學生以前可以在線上提交之前列印或下載 I-765 表格草稿。 這個功能以後還會有嗎?
答案10、當申請人通過他們的USCIS在線帳戶線上提交申請時,他們可以在提交前後列印或保存電子版申請。 這份以電子方式提交的表格帶有“僅限電子錶格”浮水印,切勿列印並郵寄給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 它僅供申請人保留記錄。 提交的任何帶有此浮浮水印的表格都將被USCIS拒絕受理。
問題11、 讓學生通過郵寄或線上完成並提交 I-765 表格哪個更好? 推薦使用哪種方法? 為什麼?
答案11、實際上,比起郵寄申請,移民局將更快地收到線上申請。 但這並不意味著案件會得到更快的裁決。 當線上提交 I-765 表格時,您將立即收到收據通知和收據編號。 之後,您將能夠在文件欄位中看到其他通知,例如您的打指紋通知(如果需要)、任何 RFE或決定的信。 我們還將向您和您的律師(如果有的話)郵寄紙質通知。 在您的帳戶中,您可以設定以通過電子郵件或簡訊接收您的申請的自動更新,您的帳戶一旦有新的文件您就會收到通知。 在線申請的最大好處之一就是方便並保證您的通知都在帳戶里。
問題12、 DSO可否撤回I-20表格,並輸入新的表格以更正錯誤? 如果可以,30/60天期限是否會重置?
答案12、不可以,申報期限是法規規定的,不能修改。 在某些情況下,DSO可以撤回或更正記錄,但這樣的撤回/更正並不改變法規要求,即學生在完成學位后60天之內向美國移民局提交OPT的I-765表格。
外籍人士可享權利的系統性身份驗證 (SAVE)
問題13、移民局能否說明一下,學生從入境到社會安全域 (SSA) 和車輛管理局 (DMV)在 SAVE中查詢到其資訊,需要等待多長時間?
答案13、SAVE 不包含學生移民身份資訊。 相反,SAVE 向美國國土安全部 (DHS) 索取記錄,並依賴於 SEVIS 系統中顯示的學生身份資訊。 國土安全部的學生和交流訪問者計劃 (SEVP) 建議在抵達美國後至少等待 10 個自然日才能申請社會安全號碼 (SSN)。
問題14、 SAVE是否可以與移民局其他部門的合作,允許通過SAVE對那些移民身份還在審理中的人進行驗證? 例如,對於申請延期的H-4案件,審理時間可能是8個月或更長,如果他們需要駕照,他們很難獲得,也沒有辦法申請加快處理。
答案14、如上所述,SAVE 索取DHS 記錄並驗證非公民是否有審理中的申請。 以往,這通常需要額外的人工驗證,但對於網路瀏覽器使用者,SAVE 已實行審理中的庇護和調整身份申請案的初始驗證自動回復。 SAVE 還在研究如何對其他類型的申請做出自動回復。
另請注意,某些 H-4 持有人受惠於 2022 年 5 月 4 日的臨時性最終規定,該規則臨時延長了某些及時遞交了工卡延期申請人的工作許可以及/或是工卡自動延展的期限。 具體來說,該規定暫時將工作許可以及/或工卡自動延展的期限從其工卡的到期日起自動延長至 540 天。 以前,工卡自動延期最多只能延長 180 天。 SAVE 通常會將工卡自動延期的工作許可驗證作為自動初始驗證的一部分。
學生和交流訪問者資訊系統 (SEVIS)
問題15、 一些學生遇到了移民局沒在SEVIS更新H-1B 轉換身份申請的問題。 是否正在採取任何措施來改善這一點?
答案15、移民局資訊技術辦公室 (OIT) 已將此問題列為優先事項,並會在即將與 SEVIS 團隊舉行的會議中作為一個待辦事項討論。
問題16、 移民局和 SEVIS之間有關I-765的申請撤回的整合存在問題。 由於線上申請越來越受歡迎,在SEVIS裡沒有推薦支持的情況下提出 OPT申請的學生數量有所增加。 撤回後,DSO 簽發推薦,然後學生提交新的申請,但作為前次申請撤回的一部分,第二次申請的推薦會被從 SEVIS 中刪除。 USCIS 知道嗎? 是否有解決方案?
答案16、對不當提交的申請,目前沒有立即的系統修復計劃。 根據規定,學生必須在 DSO為學生的 OPT 在SEVIS裡作出授權後,向移民局提交 I-765 表格。 如果學生在其 SEVIS 記錄中沒有 DSO 推薦的情況下申請OPT,則由於 SEVIS 中缺少 DSO 推薦,I-765 申請將被拒絕。 然後學生必須提交第二份 I-765 表格。 所有的申請截止期限仍然適用。 學生必須在 DSO 在 SEVIS 中輸入推薦后 30 天內向移民局提交I-765。 他們最早可在學業結束日期前的 90 天內申請,但最晚要在學業結束日期后 60 天內。 如果第二份 I-765 申請被拒絕,DSO 可以使用 DSO 郵箱請求移民局複查。
在撤回方面,如果撤回請求是通過客服請求或郵箱提交的,那麼這些請求一經審核即被處理。 如果撤回是上傳至學生的在線帳戶,在官員處理I-765表格之前,該請求將不會被處理。 如果學生申請晚了,學生必須首先獲得美國移民局的撤回確認通知,然後要求DSO在他們的SEVIS記錄中輸入一個新的OPT推薦,然後向美國移民局提交另一份I-765表格。 同樣,所有申請截止期限仍然適用。
問題17、 佛蒙特州服務中心(VSC)和加州服務中心(CSC)之間能否協調的I-612表格的State 30 豁免批准通知? 這一通知總是有延遲,導致H-1B審理的延遲。 也許可以發一封電子郵件通知? CSC是否通過一個系統共用VSC I-612的批准資訊?
答案17、VSC和CSC的人員是有協調I-612的批准通知,並將資訊通知給I-129 H-1B申請和I-612豁免申請的審理。 今年早些時候,VSC 在輸入從國務院系統中提取的信息的數據中產生了錯置,這造成了I-612申請的收據號碼的產生和審理延遲。 該錯置已被排除,系統正在生成收據號碼,申請案件正在相應地審理。
變更位址
問題18、 請USCIS確認,如果學生已經通過他們的USCIS在線賬戶報告了一個審理中案件的位址變更,他們是否仍然應該通過USCIS網站上的位址變更表格報告他們的新位址,但他們不需要提供他們審理中案件的號碼?
答案18、法律要求申請人在搬家10天內完成AR-11表格變更位址。 如果申請人使用USCIS更改位址網頁上的AR-11表格,則不需要郵寄AR-11表格。 在網上提交AR-11表格將更新申請人所有審理中案件的位址。 如果申請人沒有收據號碼,他們仍然可以提交位址更新,但該更新將不會登記在其審理中申請的系統中。 移民局強烈建議申請人也更改他們在移民局在線帳戶中的位址,以確保他們收到所有發送給他們的通知。 美國移民局正在改善線上地址變更,包括確保帳戶位址變更的更新能夠滿足AR-11表格位址變更的更新要求。
問題19、 SEVP已經要求學生在搬家后的10天內更新住址。 學生在畢業后任何時候甚至工卡批准后住址有變,都需要填寫AR-11更新住址嗎?
答案19、根據《移民與國籍法》第265條(8 U.S.C.第1305條),非公民在美國期間必須向移民局更新他們的位址。 因此,學生在畢業后任何時候搬家,包括在美國移民局批准他們的I-765表格后,都需要通過填寫AR-11表格繼續更新他們的位址。 如果學生或申請人沒有收據號碼或沒有審理中的案件,他們可以回答“No”,以便提交AR-11表格,只做位址更改。 移民局強烈建議擁有移民局在線帳戶的申請人也在他們的在線帳戶個人資料中更新他們的位址。
其他
問題20、 考慮到處理時間和個案審理差異,有沒有可能有申請人在美國爆發COVID-19之前一直到現在都還在等待轉換F-1身份案件的審理? 我們有一個請求協助的案例,申請人於2019年9月提交I-539表格要求轉換為F-1身份。 從那時起,COVID-19限制和SEVP指導一直在變化,影響了申請人轉換身份的資格和他們學校的運作。 當表格I-539提交時,該大學可能完全是課堂面授,而在疫情的最初階段轉成100%的網課,然後隨著限制的放鬆,轉成某種面授和網課的結合。 在此期間,申請人的轉換身份申請一直在審理中。
我們並不質疑SEVP應對COVID-19的作為,我們相信貴機構的政策改變複雜化了DSO遵守SEVP規定的能力。 貴機構是如何在審理案件時把這些政策的變化也一併考慮進去? 你們對DSO在向他們學校以及國際學生提出指導意見時,有何建議?
答案20、如2020年3月的指導意見所述,在2021-22學年,活躍狀態(active) 的F和M學生將被允許暫時將超出8 CFR 214.2(F)(6)(i)(G)和8 CFR 214.2(M)(9)(v)中規定的網課計入整個課程。 2020年3月的指導適用於在2020年3月9日時具有有效F-1或M-1非移民身份並繼續求學的F和M學生,這也包括那些之前在美國境外註冊完全線上課程、並尋求在2022-23學年重新進入美國的學生。 2020年3月9日,學生已經在美國一所學校註冊,隨後在美國境外上網課,即使他們的學校只提供遠端學習,也可以重新進入美國。 至於對DSO的建議,DSO及時更新SEVIS中的學生記錄是至關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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